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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速看料】代表“新”声丨张绍敏:制定农村生态河道建设与管理条例 推进农村水利持续高质量发展
2023-01-17 09:03:17 来源: 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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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网讯 “农村水利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基础性和战略性,既关系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又关系粮食安全。但由于农村水利建设管理服务方面体制机制不够健全、部门协调不够顺畅、发展能力不够持续等问题,亟须制定《河南省农村生态河道建设与管理条例》,明确政府职责,强化工程建设管理,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为加快农业农村发展、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提供法律支撑。”省人大代表、开封市市政设计院院长张绍敏说。


(资料图片)

问题丨农村河道淤积和污染均比较严重

2018年,水利部印发《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河湖管理的通知》,各地也相应制定了农村生态河道建设的指导意见和标准,为全面开展农村河道治理和生态河道建设奠定了基础。

张绍敏说,近年来,我省一些地区发生的旱情和汛情充分说明,过去几年实施的农村小型水利建设(大部分在原有的塘坝、水库修修补补),远远不能满足农村农田灌溉和人畜用水,严重影响了农民的生产生活。

张绍敏通过调研发现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农村河道治理任务繁重。长期以来县乡级农村河道逐年累积淤泥,近年来径流量总体偏小,致使淤积总量比较大。据有关研究,一般情况下县级河道淤积周期在5-8年,乡级河道的淤积周期在3-5年。隔几年就需要进行再疏浚,任务繁重。

其次,农村河道治理标准偏低。以往在河道治理上只注重土方疏浚,对水系沟通、岸坡防护等问题重视不够,在与环境协调等方面的考虑明显不足,对自然河道的保护和生态修复力度不够,治理标准偏低。另外还存在农村河道管理体制尚未理顺和农村河道管护经费很难到位的问题。

据分析测算,每个县投入在3000万元左右,才能维持农村河道正常管护,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仅有部分河道实现“以河养河”,财政保障经费严重不足,长效管护机制仍未健全。

建议丨发挥立法引领作用 做好农村生态河道建设与管理

“水是农业的命脉,搞好农村水利建设,关系到农业稳产增产、农民增收和国家稳定。” 张绍敏说,伴随着乡村振兴、新农村建设政策的不断深入,农村地区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发挥立法引领作用,大力开展农村的水利建设,做好农村生态河道建设与管理。

她建议建立领导机制和议事协调机制,明确农村生态河道建设与管理的目标和任务;建立创新投入机制。在确保政府财政投入外,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引入商业模式,吸引社会投资、民间资本,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和服务农田水利建设;建立创新机制,相关部门加大对农村生态河道治理技术的研究及推广,鼓励各地探索适合的治理模式,提高生态河道治理的成效。

同时,建管并重,农村河道建设是基础,管理是关键,她建议加强农村生态河道长效管护,压实各级河长湖长管河护河责任,同时各级财政加大对农村河道管护经费的支持,中央财政拿出专项资金对农村河道管护实行以奖代补,确保农村河道管护到位,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祝传鹏 马绍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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