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河南热线 > 资讯 > 河南城事 > 正文
当前速递!洛阳审理一起行政诉讼案件 市长出庭应诉
2022-08-30 20:48:39 来源: 大河网
关注河南热线

大河网讯(记者 宋向乐)8月30日,洛阳市中院发布消息称,8月29日下午,洛阳市人民政府市长徐衣显出庭应诉一起土地行政处理及行政复议上诉案。

洛阳市市长出庭应诉一起行政诉讼案件

该案件具体为栾川县某公司诉栾川县人民政府、洛阳市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处理及行政复议上诉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资料图)

大河网记者了解到,该案中,上述公司以栾川县城关镇人民政府为争议对象,向栾川县人民政府申请土地权属争议确认被依法驳回,之后向洛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洛阳市人民政府审查后,维持了栾川县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

该公司不服,向栾川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一审驳回后,上诉至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中,上诉人、被上诉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发表辩论意见。审判长宣布择期宣判。

该案之所以被关注,是因为在以往类似的行政审判案件中,很难见到市长级别的行政长官出庭应诉。当天,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庭审现场旁听庭审。各县区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以及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以视频形式旁听庭审。

在法庭辩论阶段,徐衣显也发表了出庭意见。

“作为市长出庭应诉,既是履行法定职责,也是行使应有权利。”徐衣显认为,各级领导干部要当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把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贯穿政府工作全过程,从源头减少行政争议,有效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徐衣显说,应将行政应诉工作融入法治政府建设大局,搭建联动平台,加强分析研判,强化考核问效,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实效化。

除此之外,徐衣显还提到了高水平建设法治政府、高效能加强府院联动等问题。值得注意的是,徐衣显的发言和近日河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支持行政审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高度一致。

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纳入法治政府考核体系

关键词:调解、化解

《意见》对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要求。其中可以看到行政诉讼将重调解、化解,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分流作用。

关键词:纳入考核体系

《意见》将行政机关履行诉讼义务情况、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等纳入各级政府机关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体系,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工作的重要内容,对超越职权、滥用职权、消极行政等导致败诉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关键词:化解平台

《意见》要求加强府院联动,形成衔接顺畅、信息共享的良性互动机制,共同构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平台。

大河网记者了解到,目前河南已经建立市、县级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平台116家,覆盖率达73%,省一级平台也在推进中。

相关阅读:这六种情形行政首长必须出庭

2021年10月13日,河南省政府网发布《河南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下称规定),从多个方面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明确要求以下六种情形行政首长必须出庭:

(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案件;

(二)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

(三)三十人以上共同提起的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强制拆除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

(四)因责令停产停业,或者因暂扣、撤销、吊销行政许可证导致企业停产停业或者公民丧失生活主要经济来源,以及行政拘留涉及行政相对人重大人身自由而引发行政争议的案件;

(五)本级政府或者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

(六)最高人民法院提审和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

规定还指出,对未出庭应诉等情形经人民法院提出司法建议,由上一级行政机关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hN_3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