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一小区业主解聘原物业后票选出的物业无法入驻?社区:正核查业主表决情况
2022-04-20 07:45:19 来源: 顶端新闻·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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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4月12日A07版曾对此事进行报道

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郭世杰

近期,郑州富邦铭邸二期小区更换物业一事引发网友热议。2021年10月,小区业主通过临时业主大会将原来的物业公司解聘,经全体业主投票同意,要求原物业公司限期撤离该小区。2022年2月,在业主已经选定新的物业公司等待入驻时,却发现开发商引进了新的物业公司。

开发商和业主,谁才有权引进物业公司?如今此事有了新进展。

社区 

正在核实业主的真实想法

4月19日,郑州市园田社区工作人员告诉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现在是对此前业主的物业招聘表决登记进行核查,一是核查小区业主表决的真实情况;二是社区想通过入户的方式了解业主的一些意见,看下一步的物业管理怎么去做。

同时,社区工作人员就该小区物业现有问题进行了回复:“如果小区要走规范化的话,首先要成立业委会,让业委会担负起小区全体业主的主体责任。”

但如果业主不想成立业委会,可以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全体业主的三分之二参与表决,超过半数业主同意后,业主可自行招聘物业公司。社区工作人员说,届时社区将对业主表决签字情况进行核实,第一核实是不是全体业主的意见,第二就是征求一下小区全体业主的意见,对物业持有什么态度。“如果这些都是小区业主真实的意见,需要换一个业主们信得过的物业公司,那就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社区和办事处将协助业主向前推进。”

专家 

开发商自行引进物业这种操作不合法

此前,河南省住建厅回应,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没有业委会也是可以选聘新物业公司的。在没有业委会的情况下,业主可通过投票选聘新的物业公司。首先要全体业主的三分之二参与表决,其次要半数业主投票同意。

随后,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从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了解到,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在不成立业委会的条件下,可根据《河南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小区业主选聘新的物业公司,需全体业主同意。

一个需要全体业主的三分之二参与表决,超半数业主投票同意,即可更换物业公司,一个需要全体业主同意。那么究竟需要多少业主同意?

郑州大学法学院杨会永教授表示,开发商自行引进物业这种操作不合法,需要组织全体业主讨论表决聘请新物业。在法律法规的适用上,应该优先适用上位法。《河南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发布于2019年11月25日,然而新版民法典是在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在该情况下应优先适用民法典。